犍为县定文中心小学
师德师风建设责任书
为了贯彻实施《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》和《教育部关于加强中小学管理规范办学行为的指导意见》,扎实开展好“教师素质提升”活动,切实把师德师风建设的各项规定内化为教师的自觉行动。根据《教师法》、《未成年人保护法》、《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》、《四川省教育厅关于<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办学行为深入推进素质教育的意见>的实施意见》等文件精神,以及《犍为县中小学、幼儿园及直管单位师德师风建设责任书》的要求,结合我校实际,特制订本责任书。
一、学校党支部组织教师认真学习《教育法》、《教师法》、《义务教育法》、《未成年人保护法》、《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》和《四川省教育厅关于<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办学行为深入推进素质教育的意见>的实施意见》等有关法律法规,做到学法、知法、懂法,增强法制观念,提高法制意识。
二、学校进一步修订完善各项规章制度,做到依法依规治校,严格执行制度,坚持奖惩逗硬。
三、教师模范遵守社会公德。衣着整洁得体,语言规范健康,举止文明礼貌,关心集体,尊重同事,尊重家长。作风正派,廉洁奉公。弘扬正气,树立良好的师德形象,自觉抵制不正之风,切实地把师德师风建设的各项规定内化为教师的自觉行动,以高尚的人格和良好的学识学风影响和带动学生的发展。
四、教师自觉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。不迟到、不早退、不旷工。不在教室使用通信工,不在工作时间参与下棋、打牌、做针线活、炒股、玩游戏等与教学无关的活动。
五、教师做到勤奋学习,锐意进取。刻苦钻研业务,不断学习新知识,探索教育规律,改进教育方法。完成规定的继续教育任务,使自身各方面在原有基础上不断得到提升。
六、教师做到热爱教育,热爱学校。严禁对教育教学工作敷衍塞责,歧视、侮辱学生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,用粗鲁言行对待家长。
七、教师做到谦虚谨慎,尊重同志,相互学习,相互帮助,关心他人,维护其他教师在学生中威信。关心集体,维护学校荣誉感,共创文明校风。教师之间不得吵架、打架。吵架者视情况进行经济处罚(绩效工资),打架者年度考核为基本合格。
八、教师做到自觉维护学校形象,严禁发表违背国家法律和对学生有不良影响的言论,教师不得以任何理由索要和收受学生或家长的礼金,不准向学生推销教辅资料和其他商品;严禁对学生有偿家教、有偿补课举办或参与社会举办的各类收费培训和补习班。
犍为县定文中心小学(盖章) 责任人(签字)
二0一0年二月十八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