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召开犍为县中小学地方课程教学研讨会的 通知 各初中、小学: 按照《四川省义务教育地方课程实施方案(修订)》(川教[2009]81号)和《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义务教育地方课程指导纲要的通知》(川教[2009]82号)精神,从2009年秋季起,我省义务教育阶段各年级将开设地方课程《生活、生命与安全》(1至9年级)、《家庭、社会与法制》(8至9年级)、《可爱的四川》(7年级)。为了帮助地方课程任课教师掌握各门课程指导纲要和相应教材,顺利完成教学任务,促进中小学全面实施素质教育,我室决定于2009年12月25日在定文小学召开犍为县中小学地方课程教学研讨会。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: 一、会议内容及时间 9:20~10:00 观摩地方课程现场课一节 10:00~11:30参加省市培训教师专题讲座 11:30~12:00地方课程教学经验交流 12:00~12:30局领导讲话 (活动地点在定文小学四楼阶梯教室) 二、参会人员 1、各初中、各中心小学校地方课程教师每校限1人 2、相关领导及及中小学地方课程教研员 三、其它 参会人员往返交通费用回所在单位报销,午餐集体安排,不收取任何参会费。 犍为县教育科学研究室 2009年12月21日 |